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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全促发展,青岛应急出台10条务实举措

2023-06-26 14:37:10 来源 : 爱青岛

QMG青岛广电6月26日讯 近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新闻发布会。6月26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保安全、促发展十条安全生产举措”有关情况,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保岚,市应急局副局长庄建蓉,市应急局副局长吴法先,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孙成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优化营商环境是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推动青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推进,聚焦“办事方便、法治公平、成本竞争力强、宜居宜业”目标,围绕打造“全要素”前置服务体系、“差异化”严格审慎监管体系、“联动型”信用管理服务体系,出台保安全、促发展的10条务实举措,努力营造效率高、服务优、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建立“1+21+N”宣教培训服务体系


【资料图】

按照“市安委会+21个市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N名安全专家”模式,由监管执法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专家、法律顾问和健康公益组织专家组成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宣讲团,每月确定一个主题,采取“云上直播”、集中培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针对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开展定向培训宣讲。目前已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培训宣讲团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宣讲对象及内容、宣讲形式、措施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二是组建了36支宣讲团,深入企业一线、施工现场开展了57场次宣讲活动。三是坚持“全生命周期”培训,对直管行业领域的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从其建设之初到竣工投产每个阶段进行前置式培训指导。

创优“政保双联”事故预防体系

重点是“一个机制、一套指南、一项活动”。即健全高危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险机构事故预防联动机制,“1+X”差异化服务指南(“1”指规定的服务事项,“X”指个性化服务事项)和“惠企助安”公益活动。去年市应急局联合青岛银保监局出台了《青岛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企业事故预防工作实施办法》,建立“6+3”服务模式,即由保险机构提供6项必备服务(起保后一次风险评估、每季度一次重点排查、每半年一次起底式大检查、每年两次全员培训、协助整改政府部门发现的隐患、分类分级提供服务),定制3项个性化服务(“一企一策”、24小时远程指导、驻厂驻点),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助力企业安全生产。今年5月份印发了《青岛市“政保双联”推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专项行动方案》,围绕23项重点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企业吹哨、保险报到、专业服务、政府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组织开展的“惠企助安”公益活动,已为2787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专家指导服务。

深化行政审批“精致化”管理

主要做了5个方面工作:一是扩大“秒批+承诺制”实施范围,对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和法定公示的事项全部实施“秒批”服务。二是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主动开展“嵌入式”“订单式”服务指导。三是整合优化“嵌入式服务”“秒批+承诺制”“三零e办”等服务方式,建成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数字化审批服务场景。四是编制应急管理行政审批“精致化”管理制度文件汇编。五是动态调整发布应急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办事指南。目前,市级应急管理审批所有事项均实现互联网办理,同步推出了简单变更事项“秒批”、加油站延期换证“承诺制”、重点项目“嵌入式”服务、企业申报全部事项“三零e办”(零材料、零跑腿、零干预)等多项便企服务举措。制定印发的《应急管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九条措施》(1.“秒批+承诺制”扩能增效。2.审批时限再压缩。3.安全风险靶向审核。4“三零e办”无感智办。5.开门纳谏、敲门问需。6.24小时服务“不打烊”。7.群众诉求不得说“不”。8.AI赋能电子证照“同认可”。9.零距离接受“阳光监督”),着眼便民利企业,从细微处着手,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行政审批“精致化”管理服务水平。

实行说“不”事项提级管理

重点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按照“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的原则,对服务对象诉求不得说“不”;二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对难以办理或者拟说“不”的事项,未经请示上一级领导不得直接说“不”;三是向社会公开市级和各区市应急管理行政审批负责人联系电话。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5237项(从统计的情况看,新增企业实现贸易额214.5亿元,新增利税2.37亿元)。近期,市应急局正在全面整合优化“秒批+承诺制”“嵌入式服务”和“三零e办”等服务方式,深度融合数字技术,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全流程数字化审批服务场景,持续营造“办事不求人”的良好环境。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

市应急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红黑名单”,激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守信行为,推动形成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对纳入“红名单”管理的企业和守信激励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在申请安全生产政策性资金、评先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建立联合激励对象名录,作为安全生产典型示范企业加以宣传推广。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严格落实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约谈培训、行业或职业禁入等失信惩戒措施。

深化“差异化”监管执法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精准度,优化营商环境,市应急局推出分级分类执法,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严加监管”。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四项:一是动态调整直管行业领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清单和“红黑名单”企业,每年对重点企业进行计划性检查,对一般企业以“双随机”抽查为主。二是对纳入守信“红名单”和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以企业自主管理为主,适当降低检查频次,每年检查不超过1次。三是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四是对已接受联合检查的企业,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情形外,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

规范实施“执法+普法”模式

坚持“一次执法一堂课”理念,规范实施启动、检查、合议、反馈“四步检查法”,采取“执法+普法”方式,开展“说理式”执法,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检查全过程。主要是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说法等形式,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岗位人员为重点对象,执法人员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讲解常见违法违规行为、问题隐患以及整改措施,现场为企业答疑,凡予以行政处罚的,向企业说明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行政执法相对人“讲明法理、讲清事理、讲通情理”,实现从“事后普法”到“提前送法”的转变。今年开展的“护企·春安”教学式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服务企业26家次、发现并协助整改各类问题隐患618项,答疑170余次。

持续优化“执法+服务”措施

打好“公布执法事项+三个清单+事前公示+重大案件回访”组合拳,让执法监管更加公开透明。具体为:一是定期公布直管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执法事项;二是编制发布“三个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清单、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指导清单和直管行业领域企业常见违法行为清单),指导企业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查纠;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制度,提前15日在门户网站公示本级月度执法检查企业名单,在检查前企业如有诉求,由相应监管人员及时进驻企业给予指导帮扶。四是定期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访,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市应急局已经编制了涵盖131项内容的“企业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清单”,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执法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通过“执法+服务”机制创新,重在提升企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比如市应急局制定的清单,一方面便于企业掌握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内容,自觉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纠。另一方面,也是市应急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止随意性、选择性执法。

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

在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将严格执法与包容审慎有机融合,变“严罚式”为“容错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为各类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包容的制度环境。主要有四项举措:一是凡触犯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的依法从严处罚,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二是对纳入“红名单”管理拟上市和“专精特新”企业,以及一般行业企业,执法检查首次发现的制度管理类违法行为和一般事故隐患,立即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的,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为主,一般不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三是对企业自查发现并在整改期内且正在整改的事故隐患,不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四是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停止供电等强制措施,对依法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这方面市应急局突出“先礼后兵”,重在提升排查整治质量。

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服务机制

一是实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制度,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附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权利和相关要求。二是对向社会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公示或管理期限届满前已纠正全部违法失信行为的,接到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实,并反馈企业或上传信用网站,为企业及时修复信用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在此解释一下,“黑名单”并不是“一黑到底”,市应急局已经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及主动服务工作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开展“信用修复主动服务”活动,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发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信用修复明白纸》,“点对点”告知、“手把手”指导。同时,对向社会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公示或管理期限届满前已纠正全部违法失信行为的,帮助企业及时修复行政处罚信息、移出“黑名单”。截至目前,已累计协助22家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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